文书档案归档流程(简化)
1. 确定本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。《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详见档案馆主页(http://dag.tjnu.edu.cn/index.htm) “业务指导”—“各部门文件归档范围”
2.文件整理。《天津师范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规范》详见档案馆主页(http://dag.tjnu.edu.cn/index.htm)“业务指导”—“立卷归档规范”。
1) 将应归档文件(不可为复印件,本单位形成文件需加盖公章)按“时间—事由”的顺序排序,按实际情况组成一卷或分成若干卷(每卷不超过200张纸)。
2) 每一页非空白纸张均用黑水笔编写页码。编写位置在右下角,反面有字的编写在左下角。
3) 为每一卷拟定案卷题名,结构为(责任者-时间-主要内容),能够准确概括案卷内容,结构完整,如:天津师范大学档案馆(责任者)2018年(时间)工作计划总结及会议概要(主要内容)。
3. 著录。《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》详见档案馆主页(http://dag.tjnu.edu.cn/index.htm)“业务指导”—“档案管理软件操作指南”。
1) 档案管理系统入口在档案馆主页最下方(http://dag.tjnu.edu.cn/index.htm)“站点链接”—“综合档案管理系统”。
2) 进行案卷和文件目录的输入。
3) 上传电子文件(非word文件),电子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档案馆主页(http://dag.tjnu.edu.cn/index.htm)“业务指导”—“电子文件归档范围”。
4) 打印“卷内目录”、“备考表”各一份;“移交目录”一式两份。备考表的“检查人”处需要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或签章。
4. 到档案馆领取档案卷皮,装订案卷并填写案卷封面,使用1.0粗或更粗黑水笔填写,字迹工整。(本单位无装订条件的可以到档案馆进行此步骤)。
5. 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档案移交至档案馆,经鉴定验收合格后,移交及接收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,移交目录各存一份,不合格案卷需重新修改。
档案整理注意事项
1.档案中的金属物品要去除,如订书钉、曲别针等。
2.文件材料中有横向打印的表格,表头向左放置、装订。
3.在《南大之星》档案管理系统中著录后,需从系统中打印移交档案的卷内目录、备考表各一份,移交目录一式两份。
4.备考表中检查人签字处,部门主管务必签字后移交。
5.案卷装订时卷内目录在上,文件材料在中,备考表在末。
6.移交前务必核对卷内目录页码与实际页码是否相符。
7.如有复印件,需在备考表中注明复印件的原件去处。
8.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“有请示,无批复”;“有文件,无承办结果”等情况的发生。
9.文件材料的组合应有逻辑,不可杂乱无章。
10.部门起草的文件材料请在落款处加盖公章。
11.纸质材料归档同时务必同时移交电子档案。
10.如果有在档案系统中无法添加文件或无法打印目录的情况,请换低版本浏览器,如IE,360等再次尝试。